日军在南京的暴行通过文字记录、影像资料、实物证据及国际目击者证词等多维度留存,证实事件真实性。
以下为部分关键证据的分类整理:
证据类别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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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记录 | 拉贝日记、程瑞芳日记、美国传教士魏特琳书信等亲历者文字记载日军暴行细节。 |
影像资料 | 约翰·马吉拍摄的纪录片、日军士兵私藏照片等,记录屠杀、强奸、纵火等场景。 |
实物证据 | 南京多处万人坑遗址、受害者遗骸及被破坏建筑残留物,经考古发掘保存。 |
口述证词 | 李秀英、夏淑琴等幸存者证言,以及日本老兵东史郎等人的战时日记与忏悔记录。 |
第三方报告 | 国际安全区委员会向日本使馆提交的450余件暴行案件报告,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与受害者信息。 |
通过上述证据可明确,日军暴行在实施过程中因目击者记录、物证留存及战后司法追溯得以完整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