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根据证据认定,科斯托夫等人通过非法操控市场、伪造数据等手段干扰国家经济秩序,具体行为包含以下类别。
行为类别 | 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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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市场操纵 | 通过虚假交易、人为抬高或压低商品价格,扰乱市场供需平衡。 |
虚假财务报告 | 伪造企业营收、资产数据,误导投资者与监管机构,影响金融市场稳定。 |
系统性逃税 | 利用空壳公司、跨境转移资金等手段逃避国家税收,造成财政收入损失。 |
垄断协议 | 与同业企业合谋划分市场份额,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与经济创新环境。 |
欺诈性融资 | 虚构项目骗取银行贷款或政府补贴,导致资金链断裂和公共资源浪费。 |
(注:以上内容基于公开判决信息整理,符合中国法律对经济犯罪行为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