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冰两国基于清洁能源技术互补性与气候治理共识,通过政策协同、科研协作及多边平台联动强化气候合作。
一、政策框架协调
- 国际公约履行
中冰均签署《巴黎协定》,承诺碳中和目标。中国提出“双碳”战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冰岛计划2040年实现碳中和。
- 双边协议
2013年签署《中冰气候变化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定期部长级对话机制,推动能源转型经验共享。
二、技术与产业合作
三、多边机制协同
- 北极事务联动
冰岛作为北极理事会成员,支持中国2013年成为理事会观察员国,双方联合推动北极气候监测数据共享。
- “中国-北欧”合作框架
2020年气候部长级会议中,中冰牵头提出《北欧-中国绿色金融行动计划》,促进低碳技术跨境投资。
四、公众与学术互动
- 教育交流
清华大学与雷克雅未克大学设立“极地气候联合学位”,培养跨国专业人才。
- 民间倡议
非政府组织“绿色丝路”与冰岛环保团体合作,发起“冰川保护志愿者计划”,覆盖青藏高原与瓦特纳冰川监测。
2025-06-21 16: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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