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名称的相似性是否构成侵权?平台监管责任如何界定?
争议点 | 核心矛盾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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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名称相似性 | “延边恒新”与“延边恩妮”是否侵犯他人名称权或商标权 | 《民法典》第1012条(姓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混淆行为) |
内容风格雷同 | 双方直播内容、语言风格是否存在“模仿”或“抄袭”行为 | 著作权法中“独创性表达”的界定模糊,难以直接适用 |
平台审核责任 | 快手与抖音是否对账号注册、内容审核尽到合理义务 | 《网络安全法》第24条(用户实名制)、平台服务协议中的账号管理条款 |
公众舆论导向 | 网络暴力与“道德审判”是否过度干预事件真相 | 《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保护)、《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6条 |
法律适用困境
平台规则漏洞
社会认知偏差
事件本质反映互联网内容创作中“个性化表达”与“商业权益保护”的冲突。需通过司法实践明确账号名称侵权的认定标准,同时督促平台完善审核机制,平衡创作者自由与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