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条约通过法律框架界定安理会主导地位,同时明确区域组织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防御权利,形成互补机制。
条约通常以《联合国宪章》第八章为基础,规定区域性行动需符合以下条件:
条约条款类型 | 安理会权限 | 区域组织权利 |
---|---|---|
授权条款 | 保留最终决策权(如军事干预) | 需获得安理会明示或默示授权 |
紧急条款 | 事后审查合法性 | 紧急情况下可先行行动 |
协调条款 | 要求定期报告行动进展 | 自主制定防御策略 |
例如,《联合国宪章》第52-54条允许区域组织处理本地区争端,但禁止未经安理会授权采取武力。
当前争议集中于“默示授权”的模糊性(如2011年利比亚行动)。部分国家提议增设独立仲裁机构,评估区域行动必要性,并向安理会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