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通过国家继承原则直接获得苏联在联合国的席位,未重新履行加入程序。
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国际法中的国家继承原则,当一个国家解体且存在明确继承主体时,原国际权利义务可由继承国承接。1991年12月24日,俄罗斯以主权国家身份向联合国提交信函,声明继承苏联在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席位,并获联合国成员国普遍接受。
关键事件时间表
时间节点 | 事件概要 |
---|---|
1991年12月8日 | 苏联11个加盟国签署《别洛韦日协议》宣布苏联停止存在 |
1991年12月21日 | 独联体成立,俄罗斯被确认为苏联国际法主体继承者 |
1991年12月24日 | 俄罗斯正式致函联合国要求继承席位 |
1991年12月25日 | 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主席声明认可俄罗斯地位 |
1991年12月31日 | 联合国大会未提出异议,程序上完成继承 |
国际社会态度分析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立场
美、英、法、中四国未对俄罗斯继承提出反对。中国外交部于1991年12月27日发表声明,承认俄罗斯为苏联国际义务的延续国。
前苏联加盟国共识
独联体成员国通过《阿拉木图宣言》确认由俄罗斯承接苏联的联合国席位,乌克兰、白俄罗斯作为原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保留独立席位。
法律程序特殊性
联合国宪章第4条规定新成员国加入需经安理会推荐和大会批准,但继承情形属例外:
争议与后续影响
部分国际法学者认为此案例形成"事实承认先于法律程序"的惯例,2014年克里米亚事件后,乌克兰曾提出重新审查俄罗斯席位的合法性,但未获联合国机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