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他人身体权?是否可能构成性骚扰?
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法典》,公共场所的肢体接触行为需符合以下法律标准:
行为类型 | 法律依据 | 可能后果 |
---|---|---|
轻微肢体接触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性骚扰)、第43条(殴打他人) | 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或拘留;若造成轻微伤,可处5-10日拘留并罚款。 |
故意伤害行为 |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 | 若致人轻伤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性骚扰行为 | 《民法典》第1010条(禁止性骚扰) | 受害人可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主张赔偿。 |
主观意图与客观行为结合
公共场所的特殊性
责任主体的多样性
(注:本文内容基于现行法律框架,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与情节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