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总理与赛福鼎·艾则孜围绕新疆自治区的政策框架、民族融合及社会经济发展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探讨,为自治区成立奠定基础。
周恩来与赛福鼎重点讨论如何在中国宪法框架下设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自治权范围,明确地方立法、行政管理的权限边界,并强调“民族区域自治”需与国家统一紧密结合。
关键内容
讨论方向 | 核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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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权界定 | 法律赋予的行政、财政、文化自主权限 |
中央与地方关系 | 保障国家统一前提下支持地方特色发展 |
立法协调机制 | 地方条例需符合宪法及国家政策导向 |
双方就新疆多民族共存的现实达成共识,提出以下措施:
周恩来强调中央将加大对新疆的财政支持,包括:
针对新疆多语言、多文化的特点,双方达成以下原则:
周恩来提议通过“双向选派”机制(即新疆干部赴内地学习、内地干部支援新疆)提升治理能力,并强调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需兼顾政治忠诚与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