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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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过程中控辩双方在医学鉴定结论上有哪些关键分歧?

2025-05-25 14:35:57
医学鉴定结论是刑事案件审判的重要证据,控辩双方常围绕鉴定程序、内容及结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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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鉴定结论是刑事案件审判的重要证据,控辩双方常围绕鉴定程序、内容及结论可靠性展开争议,具体分歧涉及以下核心领域。

关键分歧对比表

争议维度控方立场辩方立场
鉴定机构资质具备法定资格,程序合法质疑机构中立性、鉴定人专业背景
鉴定方法科学性采用行业标准,结果可靠主张技术过时或未排除其他可能性
损伤与行为因果关系明确损伤由涉案行为直接导致提出损伤可能源于既往病史或外部因素
鉴定结论完整性结论覆盖案件全部医学疑点认为遗漏关键细节或未进行补充鉴定
检材真实性检材保存合规,未受污染质疑检材来源、运输或保管流程
主观故意关联性鉴定结论可推定行为人主观意图主张医学鉴定无法直接证明心理状态

具体争议领域分析

  1. 鉴定资质与程序合规性
    控方通常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强调鉴定机构具备法定资质,而辩方可能援引《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要求重新鉴定以核查鉴定人是否存在利益关联。例如,涉及精神疾病鉴定的案件中,辩方常质疑鉴定机构与办案机关的长期合作关系。

  2. 医学结论的因果关系判定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控方依赖《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认定损伤等级,辩方则可能提出“多因一果”抗辩。例如,被害人自身患有骨质疏松症时,辩方主张轻微外力即可导致骨折,损伤结果与施暴行为无直接必然联系。

  3. 技术方法的争议边界
    针对毒物鉴定、死亡时间推断等专业领域,辩方常要求控方出示鉴定机构通过CNAS认证的实验数据。在涉及医疗事故的鉴定中,双方对《医疗事故分级标准》适用条款的解释可能产生根本分歧。

  4. 检材证据链完整性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8条,控方需证明检材提取、保存符合规范。辩方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7条,申请排除未全程录像的生物学检材鉴定结论。

  5. 主观要件推定争议
    在故意杀人案件中,控方可能引用颅脑损伤鉴定结论佐证“杀人故意”,而辩方援引《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主张行为人在病理状态下丧失辨认能力。此类争议往往需启动二次鉴定程序。

2025-05-25 14: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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