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3年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对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进行了深入阐述,为当时国家经济发展路径指明了方向。
毛泽东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它主要有以下特点和性质:
论述角度 | 具体内容 |
---|---|
与社会主义经济的联系 | 国家资本主义与国营社会主义经济紧密相连,不是孤立的资本主义。它通过合同等形式,在原料供应、生产计划、产品销售等方面和国营经济建立联系,这种联系使其带有若干社会主义性质。例如,在工业领域,一些私营企业接受国营企业的加工订货任务,按照国营企业的要求进行生产,这体现了其与社会主义经济的合作。 |
工人监督的影响 |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处于工人的监督之下。工人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仅仅是被剥削的对象,而是能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这种监督有助于保证企业的生产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使得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和社会主义因素。 |
对社会主义改造的意义 | 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要形式。它是从资本主义私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中间形式,通过不同程度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将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到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来。比如,从初级形式的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到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都是实现这一过渡的重要步骤。 |
毛泽东关于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论述,为当时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