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湖北省防汛救灾专项通报,全省共有28个县(市、区)遭受洪涝灾害影响,占全省103个县级行政单位的27.2%。
受灾区域分布
- 鄂西北地区:十堰市、襄阳市等山区县因强降雨引发山洪,涉及6个县级单位。
- 江汉平原:荆州、潜江等11个县(市、区)受长江及汉江水位上涨影响,部分农田被淹。
- 鄂东地区:黄冈、黄石等地因短时暴雨导致城市内涝,11个县级区域受灾。
影响范围
- 人口:约120万人需转移安置。
- 经济损失:初步统计直接经济损失超15亿元,农业、基础设施受损较重。
2025-05-24 02: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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