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不与民争利”原则,这一原则在其选址和资源分配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以石河子等城市的开发历程为例,能清晰看到这一原则的践行。
资源类型 | 体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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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 | 兵团在水资源分配上,优先保障当地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同时,通过建设水利设施、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等方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与当地民众共同合理利用水资源。 |
土地资源 | 在土地资源分配方面,兵团主要开发利用未开垦的荒地,进行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并且,在土地使用过程中,注重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不会过度开发导致土地资源的破坏,保障了当地民众和自身的长远利益。 |
石河子的开发始于1950年,当时王震将军率领部队来到这片荒滩,开始了艰苦的创业历程。兵团战士们白手起家,先是修建水利工程,解决了灌溉用水问题,然后开垦荒地,种植农作物。随着农业的发展,工业也逐步兴起,建立了一批纺织、食品加工等企业。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兵团始终坚持“不与民争利”原则,没有占用当地民众的耕地和其他资源,而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将石河子从一片荒滩建设成为一座现代化的城市,如今的石河子,环境优美,经济繁荣,成为了兵团发展的一个典范。其他类似的城市如五家渠、阿拉尔等,也都是在遵循“不与民争利”原则的基础上,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