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为国际人权体系奠定法理基础,《世界人权宣言》则具体阐释其人权条款,两者共同构成现代人权保护的核心框架。
《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通过,首次在国际文件中明确提出“促进和鼓励尊重人权”的宗旨。
《世界人权宣言》于1948年颁布,由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起草,旨在将《宪章》中的人权原则转化为可执行的具体标准。
通过以下表格对比两者的关联性:
对比维度 | 《联合国宪章》 | 《世界人权宣言》 |
---|---|---|
核心目标 |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推动国际合作 | 明确基本人权与自由的具体内容 |
人权条款性质 | 概括性条款(如第1条、第55条) | 细化30项具体权利(如生命权、平等权) |
法律约束力 | 对成员国具有强制约束力 | 属于国际习惯法,逐步被各国国内法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