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和约》在二战后处置日本领土时,未完全落实《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对台湾等地的明确规定,导致争议延续至今。
文件名称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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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罗宣言》 | 日本需将窃取的中国领土(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 |
《波茨坦公告》 | 重申《开罗宣言》条款,规定日本主权仅限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盟国指定小岛。 |
《旧金山和约》 | 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琉球群岛等领土主权,但未明确归属;将琉球群岛交联合国托管(实际由美国控制)。 |
1.台湾及澎湖列岛的归属问题
2.琉球群岛(冲绳)处置的模糊性
《旧金山和约》签订时正值冷战初期,美国基于战略需求,在东亚扶持日本作为盟友,导致条约内容偏向政治妥协,而非严格遵循国际法原则。例如,美国通过托管琉球强化军事存在,同时模糊台湾归属,为后续亚太局势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