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在二战后通过一系列政治改革与宪制调整,最终于1946年成立第四共和国政府。以下是其过渡关键步骤的梳理:
时间 | 事件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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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8月 | 巴黎解放,戴高乐领导“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GPRF),恢复国家主权。 |
1945年10月 | 法国举行战后首次选举,成立制宪议会,左翼政党(共产党、社会党)占主导。 |
1946年1月 | 戴高乐因不满政党分歧辞职,社会党人费利克斯·古安接任临时政府首脑。 |
1946年5月 | 制宪议会提出第一部宪法草案,主张单一议会制,因公投未通过(53%反对)。 |
1946年10月 | 第二部宪法草案经修改后获公投通过(53%支持),确立两院制议会框架。 |
1946年11月 | 国民议会选举完成,社会党樊尚·奥里奥尔当选第四共和国首任总统。 |
议会权力分配
左翼政党主张强化国民议会权威,右翼及中间派要求设立参议院制衡,最终宪法采纳两院并行模式,但国民议会仍为主导力量。
总统角色弱化
为避免权力集中,宪法将总统职权限于象征性职能,实际行政权由总理及内阁掌握。
殖民地政策调整
第四共和国宪法承认法属殖民地“法兰西联盟”地位,但未解决独立诉求,为后续阿尔及利亚危机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