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布《惩处战争罪犯命令》,明确战犯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为解放战争后期提供法律依据。
关键信息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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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 |
发布时间 | 1948年11月1日 |
主要内容 | 界定战犯范围、罪行标准,规定惩处方式,强调保护平民及遵守国际法准则 |
历史背景 | 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决战阶段,需规范战争行为并争取民众支持 |
后续影响 | 为审判日本侵华战犯及国民党战犯奠定基础,推动国际战争法理念在中国的实践与发展 |
该命令的发布标志着解放战争期间军事法治化进程的推进,其条款与国际法原则接轨,体现对战争伦理的重视。通过明确战犯责任,有效震慑了军队中的违法行为,同时彰显中国共产党在战争时期注重法治与人道主义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