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三类人员的职责有效落实?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涉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和作业人员(B类)三类主体。其职责划分需遵循《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人员类别 | 核心职责 | 责任层级 |
---|---|---|
项目负责人 | 1.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计划 2.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3.监督重大危险源管控 | 决策层 |
专职安全员(C类) | 1.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2.安全教育培训 3.应急预案执行监督 | 执行层 |
作业人员(B类) | 1.遵守操作规程 2.参与安全培训 3.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 操作层 |
项目负责人需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协调C类人员与B类人员的协作,例如:
专职安全员需建立动态检查台账,例如:
作业人员需通过“班前会”确认个人防护措施,例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1条,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将面临:
通过以上职责划分与协同机制,可系统性降低水利工程施工风险,保障人员与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