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产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有什么区别?
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及国家相关规定,上海产假政策如下:
一、产假天数
划重点:
- 总产假=98天(国家)+30天(上海)+额外增加天数(如难产、多胞胎)
- 需提供生育登记凭证、医院证明等材料申请延长假
二、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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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支付方:已缴纳生育保险的单位由社保基金支付
- 计算标准: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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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
- 支付方:未缴纳生育保险的单位由企业支付
- 计算标准:个人产假前12个月平均工资(或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取高值)
三、特殊情况处理
- 哺乳假:婴儿满1周岁前,每天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
- 流产假津贴:按流产当月社保缴费基数÷30天×休假天数发放
- 超生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产假及津贴
注意事项:
- 产假需连续计算,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 企业不得因产假降低工资、福利或解除劳动合同
- 争议解决途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25-07-29 0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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