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范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用纸品中的化学物质,新增多项限量要求,涵盖防腐剂、重金属、荧光物质等类别,进一步强化安全性管控。
可迁移性荧光物质
禁止检测出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包括纸巾、湿巾等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邻苯二甲酸酯类
6种邻苯二甲酸酯(如DEHP、DBP)总含量不得超过0.1%,防止影响儿童内分泌系统。
化学指标 | 旧标准限量 | 新标准限量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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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含量 | ≤75mg/kg | ≤50mg/kg | 所有纸品 |
重金属铅(Pb) | ≤100mg/kg | ≤50mg/kg | 颜料印刷类纸品 |
防腐剂MIT/MCIT | 未单独限定 | ≤50mg/kg | 湿巾、卫生用品 |
多环芳烃(PAHs)
新增16种多环芳烃总量限制(≤1mg/kg),降低致癌风险。
染料安全性
禁止使用含24种致敏染料的着色剂,尤其针对彩印类儿童纸制品。
挥发性有机物(VOCs)
限定苯、甲苯等8种VOCs总量≤500μg/m3,减少呼吸道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