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自1960年独立以来,政治体制经历了联邦制、单一制、一党制到多党制的转变,近年通过修宪调整权力结构,逐步形成当前以总统为核心的治理体系。
时间段 | 体制类型 | 核心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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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1972年 | 联邦制 | 东、西喀麦隆分治,英法托管区合并后形成双元行政体系 |
1972–1982年 | 单一制 | 取消联邦结构,设立中央集权政府,阿希乔任总统 |
1982–1990年 | 一党威权制 | 保罗·比亚接任,喀麦隆民族联盟(CNU)成为唯一合法政党 |
1990–2008年 | 多党制过渡 | 迫于国际压力开放党禁,2004年宪法确立总统任期7年制 |
2008年至今 | 半总统制 | 取消总统任期限制(2018年恢复但设置年龄上限),立法权与行政权进一步集中 |
1972年公投改制
通过全民公投以98.2%支持率废除联邦制,建立联合共和国,中央政府对地方控制力显著增强。
1984年国名变更
将"联合共和国"改为"喀麦隆共和国",象征国家统一进程完成,法语区主导地位确立。
1996年地方分权改革
设立大区行政机构,但实际仍由总统任命的地方长官掌握主要决策权。
2008年宪法修正案
引发争议的第6.2条款删除总统任期限制,为比亚持续执政提供法律依据(至2018年新增75岁年龄限制)。
2019年特殊地位法案
赋予英语区西北、西南两大区有限自治权,试图缓解持续多年的分离主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