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司法环境下,虚假诉讼不仅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也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检察院为有效打击虚假诉讼案件,采取了一系列创新的调查核实机制,那么这些机制具体有哪些呢?
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海量的诉讼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律师、关联企业等信息的整合和比对,发现异常的诉讼行为模式。例如,发现同一当事人频繁进行类似的诉讼,或者不同案件存在高度相似的证据和陈述等情况,就可能将其列为虚假诉讼的重点排查对象。
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协作关系,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调查。当遇到复杂的虚假诉讼案件时,各部门可以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共同开展调查工作。比如,公安机关可以提供犯罪侦查方面的专业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协助核查企业的注册信息和经营情况等。
为鼓励证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证言,河南省检察院建立了证人保护与激励机制。一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证人的人身安全和隐私,消除证人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对提供关键证据或线索的证人给予适当的奖励,提高证人参与调查的积极性。
对于一些涉及专业知识和技术的虚假诉讼案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为辅助人员参与调查核实工作。专家可以凭借其专业知识对案件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和鉴定,为检察机关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准确判断案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通过这些创新的调查核实机制,河南省检察院在打击虚假诉讼案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