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混合模式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操作规范?
依据维度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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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政策 |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 |
居民需求 | 根据被征收人的经济状况、职业规划(如异地就业)及家庭结构决定补偿形式。 |
安置房建设进度 | 若安置房短期内无法交付,货币补偿更符合居民过渡期需求。 |
区域发展规划 | 拆迁区域的未来定位(如商业区、住宅区)影响产权调换房源的供应类型。 |
补偿方式 | 优势 | 局限性 |
---|---|---|
货币补偿 | 灵活性高,可自主购置房产或投资 | 受房价波动影响,需自行承担资金管理风险 |
产权调换 | 确保居住稳定性,避免市场风险 | 可能面临安置房质量、位置不理想等问题 |
法律支持:
操作难点:
实践案例:
若对补偿方式有异议,居民可依据《行政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行政复议维护权益。
注:具体政策需以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