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40年代,日本通过组织武装移民团,以暴力与行政手段掠夺中国东北农民土地,佳木斯地区成为重点实施区域。
手段 | 具体操作 | 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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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力驱逐 | 移民团配备枪支,强行驱赶原住民,焚烧房屋 | 1933年佳木斯永丰镇,日军烧毁30余户民宅,迫使200余人流离失所 |
低价强制收购 | 通过伪满政权颁布《地籍整理令》,以市价1/10强行“收买”土地 | 1936年桦川县5000公顷耕地被征用,农民仅获每亩1日元的象征性补偿 |
编造“无主地”名义 | 将农民未携带地契的土地划为“无主荒地”,直接划归移民团 | 汤原县300余户农民因战乱遗失地契,1.2万亩耕地遭没收 |
制造“集团部落” | 强制农民迁入集中居住区,原耕地由移民团接管 | 1938年佳木斯周边建成17个集团部落,8.7万农民被集中管控,12万亩耕地被侵占 |
苛捐杂税逼迫 | 对未迁移农户课以重税,每亩赋税达收成的60%,迫使农民弃地逃亡 | 富锦县1935年有400余户因欠税被没收土地 |
(注:文中数据引自《日本在东北的移民侵略》《佳木斯市志》等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