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为应对前线兵员短缺,通过立法建立义务兵役体系。
1916年1月通过的《兵役法》(MilitaryServiceAct)是英国首次实施义务兵役制的直接法律文件。该法案要求18至41岁未婚男性必须参军,后扩展至已婚男性。
时间 |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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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8月 | 英国对德宣战,初期依赖志愿兵制,但伤亡导致兵源不足。 |
1915年7月 | 国家登记法案通过,统计适龄男性数量,为征兵铺垫。 |
1916年1月 | 《兵役法》生效,未婚男性强制服役;5月扩展至已婚男性。 |
1918年4月 | 征兵年龄上限提高至51岁,并覆盖爱尔兰地区(后因抗议暂停)。 |
法案允许基于健康、宗教或职业原因申请豁免,但审查严格。部分工农业从业者、教士及反战人士可免服兵役。
义务兵役制引发公众分歧:支持者认为保障战争需求,反对者批评侵犯自由。至1918年,英国军队约半数士兵为征召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