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国际法领域的权威专家,倪征噢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中推动了多项核心议题的协商,尤其在专属经济区制度、海洋环境保护及争端解决机制方面贡献显著。以下通过表格形式梳理其关键作用:
领域 | 具体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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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经济区制度 | 提出平衡沿海国资源主权与其他国家航行自由的方案,为《公约》第56条奠定基础。 |
海洋环境保护 | 倡导制定区域性污染防控标准,推动《公约》第十二部分纳入国际合作条款。 |
争端解决机制 | 主张灵活采用仲裁与司法程序,促成《公约》第十五部分“强制程序”例外条款的设计。 |
发展中国家权益 | 坚持技术转让与能力建设条款,确保《公约》体现公平原则,助力新兴海洋国家参与全球治理。 |
历史性权利主张 | 强调传统捕鱼权与航行惯例的法律地位,为相关国家保留特殊权益提供法理支持。 |
倪征噢的谈判策略注重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其主张既维护了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海洋利益,也促进了国际社会对《公约》的广泛接受。通过技术细节的精准把控和多方协调,他为构建现代海洋法律框架提供了关键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