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亲这种习俗在一些地区仍存在,它究竟是如何具体侵害女性婚姻自主权的呢?又该怎样运用法律手段来为受侵害的女性提供救济呢?
救济途径 | 具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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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 |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换亲存在胁迫结婚的情况,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若婚姻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也可申请婚姻无效。女性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家庭胁迫结婚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婚姻自主权。 |
寻求人身安全保护令 | 若女性在换亲婚姻中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从而保障女性的人身安全。 |
提起离婚诉讼 | 当女性确实无法与换亲对象共同生活,且协议离婚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女性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如虐待、遗弃等)的证据等,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