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海军条约》于1922年由美、英、日、法、意五国签署,核心内容是通过限制主力舰吨位比例平衡列强海军力量,避免军备竞赛。
根据条约规定,五国主力舰(战列舰和战列巡洋舰)总吨位比例分配如下:
国家 | 比例 | 总吨位上限(万吨) |
---|---|---|
美国 | 5 | 52.5 |
英国 | 5 | 52.5 |
日本 | 3 | 31.5 |
法国 | 1.75 | 17.5 |
意大利 | 1.75 | 17.5 |
条约对航空母舰以外的辅助舰艇(如巡洋舰、驱逐舰)未明确设定比例,但要求各国暂停新主力舰建造10年。此外,规定美、英、日不得在西太平洋建设新海军基地。
该比例体系维持至1936年条约失效。期间,日本因不满比例差距,于1934年单方面退出,美英等国随后重启军备扩张,二战前海军竞赛再度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