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后未处理的债务问题究竟该怎么解决呢?
当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后仍存在未处理的债务,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若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比如,清算义务人在公司注销时故意隐瞒债务,未对已知债权人进行通知,需对债权人的损失负责。
如果公司在注销前存在权利义务的承受人,如公司合并、分立后,承受原公司权利义务的新主体,应承担原公司未处理的债务。例如,A公司被B公司吸收合并,A公司注销后,A公司未处理的债务由B公司承担。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注销后有未处理债务,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相关责任主体为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