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书的格式要求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复议申请书作为行政复议程序中的核心文书,其格式规范直接影响案件受理效率。以下从法律依据、结构要素、细节要点三方面展开说明:
要素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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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居中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字体为宋体三号加粗。 |
申请人信息 | 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法人需注明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
被申请人信息 | 明确行政机关全称及法定地址(需与公章一致)。 |
请求事项 | 单列段落,用“请求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明确表述,分点不超过3项。 |
事实与理由 | 按时间顺序陈述争议事实,引用《行政复议法》第28条等法律依据,逻辑需因果清晰。 |
证据清单 | 附件需列明证据名称、页码、证明目的,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核对无异”。 |
签名/盖章 | 申请人手写签名(法人需加盖公章),日期需与提交日期一致。 |
法律依据引用
证据材料规范
语言风格
提交时效
错误: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写为“行政诉讼起诉状”
修正:严格区分复议与诉讼文书类型,标题与内容需完全对应。
错误:未注明被申请人具体部门(如仅写“某市城管局”)
修正:需写明“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XX分局”。
提示:建议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被申请人法定地址,或直接引用处罚决定书中的行政机关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