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通过外交谈判、战争调整和国际条约等方式逐步解决与土耳其、希腊的领土争议。
保加利亚独立后(1878年)与奥斯曼土耳其的边界主要依赖国际条约划定,后续通过人口交换和协议进一步明确归属。
时间 | 事件/条约 | 内容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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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年 | 《圣斯特凡诺条约》 | 初步划定“大保加利亚”,但遭列强反对。 |
1878年 | 《柏林条约》 | 保加利亚领土缩水,南部分为东鲁米利亚。 |
1913年 | 《伊斯坦布尔条约》 | 保加利亚收回东鲁米利亚,与土耳其重划边界。 |
保加利亚与希腊的争议集中于爱琴海色雷斯地区,通过战争和条约逐步解决。
1913年第二次巴尔干战争
保加利亚战败后签署《布加勒斯特条约》,将南色雷斯割让给希腊,丧失爱琴海出海口。
1919年《讷伊条约》
一战结束后,保加利亚进一步向西色雷斯割地,希腊控制范围扩大。
1923年《洛桑条约》
国际社会确认希腊对西色雷斯的主权,保加利亚放弃追索,转而通过经济合作缓和关系。
(注:以上内容基于历史文献,未包含争议性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