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国的表决权分配基于成员国认缴的股本比例。每个成员国拥有基本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12%,剩余88%根据认缴股本分配。认缴股本越高,表决权占比越大,同时需满足区域内外成员国的投票权平衡。
分配要素 | 说明 |
---|---|
基本投票权 | 所有成员国均享,占总投票权的12%。 |
股本投票权 | 按成员国认缴股本比例分配,占88%。 |
区域平衡原则 | 区域内成员国(亚洲地区)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60%,确保区域主导性。 |
动态调整机制 | 根据增资、新成员加入等情况,定期重新计算投票权比例。 |
具体操作中,亚行通过公式计算各成员国的总投票权:
总投票权=基本投票权+股本投票权
其中,基本投票权为固定值,股本投票权与认缴资本挂钩。例如,若某国认缴股本占比为5%,其股本投票权则为总股本投票权的5%。
此外,重大决策需获得总投票权的75%以上支持,一般事项则需简单多数(超过50%)。这种设计既保障了主要出资国的影响力,也兼顾了中小成员国的参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