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4年《中俄续勘喀噶尔界约》以乌孜别里山口为界,规定俄方界线转向西南、中方界线往南延伸,但具体走向存在争议区域。
根据条约第四款,帕米尔地区边界划分如下:
地理标志 | 边界走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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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孜别里山口 | 作为分界起点,俄国边界向西南延伸至萨雷库里湖(今佐尔库里湖) |
中国管辖区域 | 自乌孜别里山口向南延伸,涵盖塔克敦巴什帕米尔、小帕米尔等地 |
争议区域 | 萨雷阔勒岭以西至喷赤河之间约2.8万平方公里土地未明确归属,成为后续争端焦点 |
西南段划界
俄方获得郎库里帕米尔、阿尔楚尔帕米尔等区域控制权,其边界线沿萨雷阔勒岭山脊延伸,实际形成俄方军事控制线。
中方保留区域
清朝保留塔克敦巴什帕米尔(今塔什库尔干县主体)、小帕米尔的行政管辖权,但未能在条约中明确标注具体坐标。
待议地区争议
条约对萨雷阔勒岭与喷赤河之间广袤区域的归属未作裁决,导致1895年英俄私分帕米尔事件,该区域现分属塔吉克斯坦与阿富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