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地区行政管理体系下的五院架构依据当地规定设立,其组成及负责人信息如下,需明确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现任领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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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 最高行政机关 | 陈建仁 |
立法院 | 立法与预算审议 | 游锡堃 |
司法院 | 司法与宪法解释 | 许宗力 |
考试院 | 公务人员考试与铨叙 | 黄荣村 |
监察院 | 监察公职人员与审计 | 陈菊 |
进一步说明
行政院负责执行政策及管理日常行政事务,立法院制定法律并监督行政权,司法院掌管司法审判与释宪,考试院专责公务人员选拔与考核,监察院则行使弹劾、审计等监察职能。根据中国宪法和法律,台湾地区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其内部事务安排不得违背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