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3-04 14:06:02 阅读: 146
陈柏槐,1950年生于湖北武汉,长期在农业系统任职,2003年至2009年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2009年升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2013年11月,中央纪委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成为十八大后湖北省首位落马的副部级官员。2015年4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8年,陈柏槐主导湖北省农业厅下属单位湖北省畜禽育种中心489亩国有划拨土地的非法转让。该地块原为畜牧科研用地,陈柏槐通过党组会议决策,将土地违规转让给深圳泰然集团、湖北国海地产等企业用于商业开发。
2003年至2013年,陈柏槐利用职务便利为13家企业在土地开发、工程招标等领域谋利,直接或通过亲属收受财物283万元。
时间 | 事件概要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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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 | 中央纪委立案调查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2014.03 | 开除党籍、公职,移送司法 | 《监察法》《政务处分法》 |
2014.09 | 福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 《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 |
2014.12 | 福州中院公开审理 | 《刑事诉讼法》第188条 |
2015.04 | 一审宣判,数罪并罚执行17年 | 《刑法》第383条(受贿罪) |
陈柏槐案暴露了土地管理领域的三大漏洞:
此案推动湖北省在2016年出台《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500亩以上土地转让需报省政府备案,并建立“一把手”离任土地审计制度。
陈柏槐案后,湖北持续深化反腐:
此系列案件印证了中央“倒查二十年”反腐策略在土地资源领域的精准发力,也为深化“不能腐”的监督机制提供了样本。